2021年,我省风光发电新增并网规模204万千瓦,列入年度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
建设工程方面,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备、 扬尘监测系统,配备降尘设备。1月24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批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以各类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实行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冲刷)、专人保洁江西省近日出台《江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分析目前气候变化的事实,总结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对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提出新的目标要求。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控制工业、城乡建设领域、交通领域等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要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非二氧化碳排放量,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强化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规划》指出,江西要科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
同时,江西省将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加强组织实施,深化公众参与,共同推进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要求,江西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提升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提高自然生态适应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重要生态区域适应能力。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建设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国际生态环境联合研究院,打造面向东盟的环保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专栏9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完善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应急监测网络、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加大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
支持生物基产品和可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研发和生产,建设可降解环保餐具基地。加强海洋资源开发污染防控。
实施美丽幸福河湖保护与建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7%,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研究吃透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以努力补齐生态环保基建短板为重点,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更多支持。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严格管控扬尘和粉尘污染。对铀矿冶工程周边环境、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周边环境、重点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纳入辐射环境监管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电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的储运、输送等无组织排放。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研发,提升生态安全与环境健康监测能力,开展潜在污染物识别和健康风险研判等研究性监测和专项调查。持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落后产能。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安全稳妥发展先进核电,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动城市裸露地面、粉体物料堆场,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的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编制实施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并重点推进含砷废物、电解铝大修渣等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齐能力缺口和设施短板。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有效削减现有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激励企业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柳州、北海、钦州、防城港、来宾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和扩建。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情研判与引导,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推动广西北部湾典型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涠洲岛珊瑚礁以及北海、防城港等设区市海草床保护和修复,建设海岸防护林,推进互花米草防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推动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及绿色中期票据等。
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海洋等相关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0.1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建制镇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制度。完善自治区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新增辐射环境自动站监测项目和站点,开展水体放射性在线监测研究。
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建设智慧工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存在结构失衡和处置种类较少问题。加快推进企业及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及备案。广西北部湾沿海区域建立北钦防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环境应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协同机制,打造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和广西北部湾森林城市群。
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消除劣Ⅴ类水体,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有色金属、石化、冶金、建材等产业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制糖、机械、有色金属、冶金、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茧丝绸等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开展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深入落实环评审批权限下放改革举措。
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市县环境执法队伍装备配置。实施管控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强化水质监测和预测预警,完善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
加强海岛生态建设和修复,加大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滨海湿地保护力度,探索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新模式。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系统打造富有壮乡特色的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第一节 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发挥绿色科技创新体系作用。
加强自治区本级和设区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以安全利用为主。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探索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鼓励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噪声污染源监管和治理为重点,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